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在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疆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推动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学习宣传活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保障制度健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严格执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报送办法》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做好基础工作

不断强化督促措施,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网络安全性,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扩充信息和丰富信息内容,为公众做好服务。并继续开展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以查促建,全面推动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在我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14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报政府信息142条,网站信息1037条、领导信箱147封、其他1338条。

(二)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新疆”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各类载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每年约2000余条。

(三)在我厅机关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5000余条。

(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更新制度,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加大查询服务力度,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新增“三民”活动、常见问题等专栏。2014年,矿业权办理结果信息公开5772条,报件办理状态信息公开6872条,新疆国土资源政务微博更新信息241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咨询场所,明确了“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的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社会公众查询。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991-8814128),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信息电话咨询5200次,短信平台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6666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4年,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同时不断提升服务平台的安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2013年度有较大幅度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自治区统一平台、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繁多,二次录入问题亟待解决。

2015年,我厅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继续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和厅工作重点完善网站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加强学习与交流,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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