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的通知

来源:村镇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点击数: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建村函〔2023〕16号)要求,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遴选、审核、公示,确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库尔德宁镇等30个建制镇(乡)为2023年度自治区美丽宜居示范特色小城镇,现予公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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