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2023年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的通知

文章来源:村镇处 发布时间:2023-11-01 11: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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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开展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培育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以来全区共有49个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被评为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68个行政村(农村社区)被评为自治区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积极作用。为巩固工作成效,提升全区乡村建设质量水平,2023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打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小城镇建设指南(试行)》《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导则》《自治区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详见附件5)等标准和文件要求,把握美丽宜居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方向,掌握建设要领,既要打造景观美,更要创建生活美;既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更要重视管理服务,建立运行维护机制。

二、各地要加强对小城镇环境整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的指导和支持,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当地规范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做好小城镇垃圾污水治理、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工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商请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

三、各地要继续按照县市级、地州级、自治区级打造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按照乡镇级、县市级、地州级、自治区级打造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同时,按照各推荐2个的标准向我厅报送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申报材料。已列入2021年和2022年自治区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名单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名单的乡镇村不得重复推荐,城关镇和农村社区不在推荐范围内。

四、各地对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示范样板经验材料和有关图片、视频的质量,并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审核确认。我厅将择优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上推广公布示范样板经验做法,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同时,将有关比选结果抄送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五、2023年示范样板推荐材料具体要求总体上同往年一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增加了部分加分项作为优先推荐示范样板镇和村的依据,推荐表详见附件14。各地请2023930日前将自治区级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样板和新时代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报送我厅,提供的照片和视频应为2023年拍摄。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2023年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优先推荐为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样板。

人:吐拉洪·买买提

联系电话:0991-2823269(传真)

电子邮箱:zzqczjs@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11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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