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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通告

2023年10月24日 18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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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药物研究所、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已完成入闱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等工作。现将考试成绩及体检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考试成绩公示时间

20231024日至2023111日。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待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4875387,监督电话:0991-4650285

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991-3782338,监督电话:13579828989

3.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991-7518819,监督电话:0991-7518109

4.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991-2816491,监督电话:13659906651

5.自治区药物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326560,监督电话:0991-2812335

6.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8820158, 监督电话:0991-2660005

7.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咨询电话:0991-2565663, 监督电话:0991-2557732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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