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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3日 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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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保持清醒头脑,深刻汲取近期多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起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守护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向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管理到位。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科学研判精准防控,紧密结合气候特点和医疗机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坚决采取各项处罚和限制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销号、确保动态清零,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力量沉下去,到边到底,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动态消除各类隐患。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五一”劳动节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医疗卫生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情况。突出消防这一重点,紧盯高层建筑、住宅小区、自建房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严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消防系统正常运转情况,严查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畅通生命通道,做好消防灭火应急准备,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值班要求到位。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要按要求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节日期间,每天安排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干部职工值班,做到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不得安排聘用人员、借调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替班,严禁缺岗、脱岗、窜岗、顶岗、替岗和擅离职守。各单位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及时接听值班电话,熟练掌握程序要求,确保带班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要强化重大信息报送。值班期间,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相关信息归口报送制度,每天18:00前向自治区卫健委值班室电话报告当天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要开展值班巡查检查。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病房的值班巡查,确保医疗机构秩序井然、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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