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一、基本情况
2017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推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7〕7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71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39号)精神,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分工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7〕581号)精神,研究制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分工方案》,细化明确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任务,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二)推进政策公开
以卫生计生委网站为主阵地,不断完善网站的栏目设置,取消原有的“工作动态”和“行业新闻”栏目,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完善了“民族团结一家亲”、新增“发声亮剑”专栏,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卫生计生新闻事件等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委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000余条,为社会公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和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提供了便利的平台。
(三)严格公文公开属性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办理公文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文属性审查,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在拟制、办理公文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均予以退文。
(四)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决策参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过信息专网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313条,被采用28条,领导点评4条。
(五)重大决策的预公开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如: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健康新疆2030规划纲要》,反复多次征求相关厅局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即将印发各地执行。编制出台《自治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方案意见,出台前均反复征求了相关厅局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做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卫生计生项目经费下拨相关文件的公开;按要求继续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2017年8月对2016年自治区本级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2017年1月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提高公开实效,努力使预决算公开工作符合人民群众和社会期待。
二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发布和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主动解疑释惑,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对研究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委网站公开。
(七)回应关切
设立“网上互动”专栏,下设“领导信箱”、“投诉举报”、“常见问题”三个子栏目。2017年,“网上互动”栏目共收到群众咨询、意见建议及投诉类信息572件,其中:领导信箱510件;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43件。针对群众反映的信息,逐条梳理、及时转办至各相关处室提出答复意见并及时给予答复,对重大、敏感类信息,报委领导审签后及时回应,经我委确认的有效信息答复率100%。
同时,通过健康新疆12320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微信878条、微博228条,其中推送政府信息数微博103条,微信214条,党的十九大宣传信息微信60余条、微博30条;组织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新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报刊杂志等媒体,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解答卫生计生有关政策情况,覆盖面、回应率均大幅度提高。
(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注册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新卫医发〔2017〕34号),积极推进电子化注册改革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所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近6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账号的发放工作,已有7025个医疗机构、34904名医务人员完成电子化注册账号激活,实现年底前40%的地区全面开展电子化注册工作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关于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信息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信息表》,拟经电子政务办审批后通过网站公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全面,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无独立的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等困难和问题,有的环节仍然存在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我委相关工作内容、性质、办事程序等还不够了解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积极改进,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深入推进院务公开,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持续推进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促进各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公开,加大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力度,建立健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按期公布月度及年度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吗,及时通报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
(二)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在更多领域推进实施,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