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新药监处罚〔2022〕11号 | 唐春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义齿案 | 唐春 | 500226198807303897 | 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义齿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用于违法生产义齿的原料、设备及成品;2.没收违法所得101325元;3.罚款151987.5元。 | 主动履行(罚款分期缴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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