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新)药监械罚〔2021〕17号 | 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新疆坤伦美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 916******01K | 荣** | 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 | 本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8.491792万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成品及半成品、罚款38.491792万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0日 |
(新)药监械罚〔2021〕17号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