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

关于印发《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作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日期:2023-09-06 来源: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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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属各单位,新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玉米安全储藏管理,结合我区玉米储藏特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地方政府玉米储备要严格遵照执行,非政府储备玉米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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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

前言

2022年12月29日,自治区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调整优化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建立自治区级玉米储备”的安排部署。为做好政府储备玉米管理工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新疆玉米安全储藏技术要点(试行)》,明确了总体要求、仓储设施设备条件、入仓准备、储存管理、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非政府储备玉米,可参照执行。要点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玉米》(GB1353-2018)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等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玉米具有收获时水分较高、成熟度不均匀、呼吸旺盛、胚部大且吸湿性强等特性,在储藏过程中容易霉烂变质,感染玉米象、大谷盗、赤拟谷盗、锯谷盗、印度谷螟、粉斑螟、麦蛾等虫害的风险较大,必须严格进行管理。为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玉米管理工作,根据《玉米》(GB1353-2018)《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 仓储及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应符合《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三条 入仓的政府储备玉米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脱粒籽粒玉米,质量应达到三等(容重≥660g/L、不完善粒含量≤8.0%、霉变粒含量≤2.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14.0%)及以上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标准。

第二章 仓储设施设备条件

第四条 政府储备玉米储藏应使用气密性较好,具有保温隔热功能的平房仓。不得使用钢板浅圆仓或立筒仓承储。

仓房应牢固安全,不漏雨,不潮湿,门窗齐全,密闭;有防潮、通风措施;仓房内不堆放易燃易爆、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

仓房应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五条 政府储备玉米在核定单仓储存规模时,应当根据玉米容重和装粮线高度,准确计算存储数量,不得超装粮线装粮。

第六条 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门设置防鼠板、防虫带,窗户应安装防虫网,粮情检测平台处小门内测应加装保温密闭门、门帘等。

第七条 仓库应配备输送、清理、质检、消防等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器材检验。

第三章 入仓准备

第八条 采用阳光自然暴晒或机械烘干的方法将玉米含水量降到14.0%以下,水分测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3)执行。

第九条 做好空仓消杀及器材杀虫,严格按照《粮油安全储存守则》要求,规范使用杀虫剂、防护剂,空仓与器材杀虫剂不能与粮食直接接触。可使用80%的敌敌畏乳油(0.1~0.2g/m3空间用药量)等药剂或食品级惰性粉(0.3~0.5g/m2空仓内表面积用药量)进行空仓消杀。

第十条 将准备入仓的玉米清理后,按照《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规定进行品质判定,入仓玉米应为宜存类型。

第十一条 分批装入同一仓房(廒间)的玉米,应将相近批次的水分差控制在1%以内,最高不宜超过2%。

第四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 玉米宜采用仓内散存储藏方式,储存期间应保持平均粮温不超20℃,空气相对湿度保持60%-70%,玉米平衡水分低于14.0%。

第十三条 人员入仓前需检测氧气含量,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不得入仓。利用粮库信息化系统,每天对粮情监测一次,每月至少入仓检查一次,对3个月内新收获玉米及高温雨雪天气时,应适当增加入仓检查次数。对有储粮隐患的部位,应增加检测频率,做到异常粮情早发现、早记录、早处置。

第十四条 入库平仓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环流通风、机械通风,促进粮堆水分再分配、再平衡.

第十五条 利用冬季寒冷干燥天气,分阶段将仓内平均粮温逐步降至利于次年粮食储藏温度。做好夏季防潮隔热工作,适时排除仓顶积热,应用内环流等储粮技术,降低仓温、缩小粮温差异,防止发生霉变。

第十六条 政府储备玉米轮换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非政府储备玉米储藏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五章 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玉米进出仓安全管理,应严格作业规程,符合《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基本无虫粮可选择在粮堆表层喷洒或拌和防护剂防虫;发生虫害时,可利用多杀霉素、S-烯虫脂等生物源储粮防护剂防治,或参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中相关规定控虫除虫。严重虫粮不得出库。

第十九条 在储藏过程中出现发热、结露等隐患,采取机械通风降低温度和湿度时,操作方法按照《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1202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烘干玉米应合理选择烘干工艺、设备和烘干条件,减少烘干破碎,避免过度烘干导致焦糊。玉米干燥后破碎率、热损伤粒等质量指标应符合《玉米干燥技术规范》(GB/T21017)中相关规定。

附件:玉米干燥相关技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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