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

关于召开2020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0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分享: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召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4316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号会议室,各地(州、市)、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各地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邀请党委农办、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中储粮新疆分公司、新粮集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邀请地县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体干部;地县重点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昌吉州、博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会议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二)请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按要求参加会议,做好地县分会场联络协调工作,于4311时进行视频调试,自治区主会场联系人:刘亭,联系电话:13999978501

(三)请各地(州、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邀请本级政府(行署)分管领导参会会议;请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4312时前将在地(州、市)分会场参会的政府(行署)领导和本级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名单通过传真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木巴拉克,联系电话:0991-23552422821887(传真)。

(四)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会场座位间隔要求,佩戴口罩,并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附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视频会议报名回执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42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