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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结合自治区教育工作实际,自治区教育厅起草了《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自治区教育厅,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邮编:830049
电子邮箱:xjjytjjyc@sina.com
附件: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