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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24 19:46:00

2019年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发布日期:2019-01-24 19:4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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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3亿元。

    (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亿元。

    以上资金合计108.83亿元。

二、资金分配方法

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基础性因素、任务性因素和结果性因素三部分:

(一)基础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贫困村个数(或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个数)、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状况的指标。

(二)任务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摘帽情况及其他扶贫专项工作要求等反映年度工作任务的指标。

(三)结果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情况、已摘帽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

三、资金分配范围

(一)扶贫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77个县(市、区)。

(二)以工代赈资金支出方向:主要投向于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

(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边境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

(四)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全区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

    四、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件:

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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