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严把“四道审核关”,持续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申报关。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实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需求库、发行库、存续库”四库合一,全面衔接项目和资金信息,推动项目储备常态化管理,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合法性和成熟度审核,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需求有效衔接。
二是严把投向关。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将专项债券资金精准投入自治区九大产业集群、“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领域的具体项目,持续壮大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严把使用关。强化债券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率,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分批拨付,严禁挤占挪用债券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工资运转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依托穿透式监测系统,对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实施动态监测。
四是严把绩效关。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对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以专项债券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不断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