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24-10-09 12:4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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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在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基础上,加强我市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理顺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制度化、级次规范化、过程精细化,初步形成了《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草拟稿),搭建了“财政-部门-单位”三层级的监管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价值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收入管理相结合,实现资产配置到资产处置全寿命周期监管机制。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资产盘活利用。根据《关于印发<第一批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函﹝2024﹞16号)要求,全力推动我市闲置资产清查盘活,将政府和国企投资的闲置项目、社会资产中的烂尾项目、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共21项存量资产、230宗国有储备土地整合利用、重现生机,将“沉睡的资产”变为“增收的活水”,全面提升收入效益,化解债务风险,最大限度挖潜增效。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反馈问题的整改。积极整改巡视巡查和审计反馈问题,2022年至2023年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中,共查处整改问题58个、金额5.08亿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针对市属单位2,525套房改房未核销账务,造成账实不符、虚增国有资产2.06亿元的问题,积极开展清理清查,共核实核销房改房2,280套、1.81亿元,提升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确保了国有资产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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